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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交易

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区域E-26a地块、E-23地下空间地块

2015年06月01日 14:39:33 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5〕21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区域E-26a地块、E-23地下空间地块
宗地面积
E-26a地块土地总面积6796平方米,E-23地块地下空间平面面积3548平方米
宗地
坐落
温州市中央绿轴片区(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巨一村)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且<6.07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18%
建筑限高
≤100米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645万元
起始价
23224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含)以上
备注:
1、E-26a地块土地总面积6796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分摊面积约4121.41平方米、划拨土地分摊面积约2674.59平方米(不另行办理划拨手续);E-23地块地下空间平面面积3548平方米(地上部分不在本次挂牌出让范围内),地下空间深度不超15米,地下室顶板高度必须满足地面公共绿化的覆土要求。2、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包括单独计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和地下商品机动车位的地价款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3、出让地块范围内有高压线经过,约于2015年年底之前完成迁移工作,达到可施工条件。出让地块范围内无其他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已埋设界桩。各报名单位若有意参加上述地块挂牌竞买的,应自行到地块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的基本现状,并对出让人按上款规定提供土地没有异议,否则,不得参加挂牌。4、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小于41232平方米,其中出让分摊土地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约25005平方米,划拨分摊土地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约16227平方米(拆迁安置住宅,具体以实际安置面积为准)。5、该地块内原有房屋的具体拆迁安置工作由受让人负责,拆迁安置总费用根据市府办2006年8月9日《关于中心区C-37号地块周边旧房拆迁安置成本测算》核定的1717万元支付给竞得人包干使用,在地块成交后支付。6、竞得人需优先安置拆迁户,并在市住建委对地块拆迁安置方案确定后方能批准竞得人出售该地块商品房。配建安置住宅面积约16227平方米,具体以实际安置面积为准(实际安置面积多于16227平方米的,由竞得人从商品住宅面积中补足;实际安置面积少于16227平方米的,剩余面积纳入商品住宅面积;地价款不予找补)。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如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中,竞买人如为鹿城区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鹿城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若由两人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和竞买文件签署人等内容,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取起始价起挂,不设出让底价(政府保留价格),截止时日竞买价出价最高者竞得的方式。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5月30日至2015年7月7日到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7日17时00分到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7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5年7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2015年6月26日9时00分至2015年7月9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林先生
国土联系人: 0577-56588264 陈先生
开户单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银行帐号:1203206009201052538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本文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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