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公告频道 -> 出让公告 -> 产权交易  -> 正文
产权交易

鑫汇家园及汇宁住宅区部分商铺招租公告

2015年09月24日 15:12:46 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PM150924072(OH)
    受委托,公开出让以下标的物的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方:浙江瓯海铁路开发有限公司
    二、标的物:
序号
标的物
面积约(㎡)
首年租金起拍价(万元)
租期
保证金(万元)
1
鑫汇家园1幢103号
28.07
1.52
5
1
2
鑫汇家园1幢107号
28.13
1.52
5
1
3
鑫汇家园1幢108号
28.89
1.56
5
1
4
鑫汇家园1幢114号
34.01
1.84
5
1
5
鑫汇家园1幢115号
38
2.06
5
1
6
鑫汇家园1幢118号
31.63
1.71
5
1
7
鑫汇家园1幢125号
35.21
1.91
5
1
8
鑫汇家园1幢126号
27.16
1.47
5
1
9
鑫汇家园1幢133号
29.78
1.61
5
1
10
鑫汇家园1幢135号
29.78
1.61
5
1
11
鑫汇家园1幢106-1号
85.02
4.09
5
1
12
汇宁住宅区12幢110-1号
106.86
5.13
5
1
13
汇宁住宅区12幢110-2号
100
4.8
5
1
14
汇宁住宅区12幢108号
258.73
12.42
5
5
15
汇宁住宅区12幢109号
326.53
15.68
5
5
1-11号标的物坐落于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中汇路;12-15号标的物坐落于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陈庄村。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均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装修期1个月。
本次出让的其他有关资料和要求详见拍卖文件,请登录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zoh.wzzbtb.com/)“产权交易”栏下载。
    三、出让方式:拍卖。
    四、报名人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2)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有意向者,自然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委托他人的,须提交委托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凭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 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公章;其他组织凭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等)、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 效身份证件携公章报名。
    报名时须交纳相应的拍卖保证金,保证金必须由报名人缴交,不可他人代缴。保证金缴入银行后,再到瓯海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三楼报名大厅开具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下午4点30分。
    六、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账号:201000104282963,开户行:瓯海农商银行区府支行繁荣分理处。
    七、拍卖会时间及地点:
    拍卖会将于2015年10月15日下午3时在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四楼瓯海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一号开标室举行。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大厅(瓯海区娄桥洲洋路2号) 0577- 88527163   88528852   
    标的物现场查看联系人:任权策(55592935)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
(本文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广告刊例 | 网站简介 | 服务条款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 信息合作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法 | 温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