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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交易

瓯海中心单元D-06a-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5年05月15日 11:18:55 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5〕16号
    根据市联席办〔2015〕2号文件精神和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专题会议纪要〔2015〕4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温瓯政办抄〔2015〕167号文件意见,经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瓯政办抄〔2015〕206号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挂牌出让瓯海中心单元D-06a-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以地籍图为准)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投资
强度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其他
要求
瓯海中心单元D-06a-1地块
瓯海区新桥街道新桥村
29452
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2.8
≤30%
≥30%
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82466.55㎡,其中商业≤2100平方米(地下室除车库及设备用房外,其余单独另计容积率)
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
48211
9643
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整。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含耕地占用税,但不包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面积和其他零星费用。上述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上述土地要求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30个月内竣工,不得分期建设。
二、上述地块总用地面积及公共道路、绿化带等负担用地面积以出让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温州市规划局出具的[2013]规划条件04100-1号规划条件通知书和附图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三、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起始价起挂,截止日时出价最高且高于起始价者竞得。
六、参加竞买者应当于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6月15日到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参加竞买者应当于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15日17时00分到中心报名登记。法人报名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其他组织须带组织机构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自然人须带有效身份证件。若由联合体参加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保证金规定: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起始价20%即人民币9643万元,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缴纳,其他人不得代缴。缴纳的截止时日为2015年6月15日17时00分,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5年6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价款的缴纳方式:报名时按缴纳起始价20%即人民币9643万元,竞得人应在竞得后1个月内支付至总地价款的50%(含保证金转为地价款),剩余地价款竞得人应在竞得后5个月内全额缴清。若缴款截止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则延长至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剩余地价款时不计取利息。
3、根据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专题会议纪要〔2015〕4号文件,该地块与其相邻的D-06a-2地块,住宅部分90平方米以下套型所占比例不少于20%,机动车停车标准按规定执行,同时满足一户一个车位要求配置。若两个地块为同一业主单位开发,在规划指标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可以统一设计,地块不设围墙,统一建设,两地块内兼容商业建筑面积、90平方米套型所占面积比例、物业管理、公建配套、地下停车位等可适度调剂。若竞得人不一致,D-06a-1地块竞得人必须要与D-06a-2地块竞得人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允许在规划指标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总平面统一设计,地块不设围墙,统一建设,两地块内兼容商业建筑面积、90平方米套型所占面积比例、物业管理、公建配套、地下停车位等可适度调剂与共享,具体方案按规划部门《规划条件通知书》及挂牌须知执行。
九、挂牌出让时间:2015年6月4日9时00分至2015年6月17日15时30分
十、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十一、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 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二、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林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56599650 麻先生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本文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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