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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2016年度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点零售经营权拍卖公告

2016年01月14日 10:40:54 来源:温州拍卖行

    受温州市瓯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公开拍卖瓯海区19个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点零售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序号
属地
零售点数量
销售地点(点击地名查看经营网点图
起拍价(元)
1
梧田街道
2
3000
2
3000
3
新桥街道
1
3000
4
娄桥街道
2
3000
5
3000
6
潘桥街道
2
3000
7
3000
8
瞿溪街道
2
3000
9
3000
10
郭溪街道
2
3000
11
3000
12
丽岙街道
1
3000
13
仙岩街道
2
3000
14
3000
15
南白象街道
1
3000
16
泽雅镇
1
3000
17
茶山街道
1
3000
18
三垟街道
2
3000
19
3000
注:1、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棚罩规格统一为15平方米(3米×5),棚罩自行搭建,费用自负。2、烟花爆竹零售点风险抵押金为10000元/个;3、有效经营期在拍卖前公布。

  二、竞买人条件:

  1、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瓯海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年龄为18至60周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符合安监部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的相关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16年1月18日2016年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竞买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向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报名:

  1、法人单位凭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 有效身份证件携公章;其他组织(含个体工商户)凭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携 公章;自然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委托他人的,须提交委托人、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向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瓯海分中心报名;
  2、报名时竞买人本人须交纳保证金10000元/个,不可他人代缴。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为 2016年1月27日下午4:30,以缴纳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账户为准。
  保证金账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开户银行:瓯海农商银行将军支行繁荣分理处,账号:201000104282963。

  四、拍卖会时间及地点:

  拍卖会于2016年1月28日上午10:00时整,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举行。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瓯海区娄桥洲洋路2号)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电话:88527163,温州市瓯海安监局咨询电话:88507208

  公告未尽事宜,按拍卖文件等其它规定执行,下载网址: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zoh.wzzbtb.com)“产权交易”栏目公告下方。

  六、重要提示
  1、全区统一竞拍,一个工商登记单位只能买受一个经营点的经营权;
  2、竞买人由于未能通过安全培训考核等自身原因不能取得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6年1月7日

(本文来源:温州拍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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