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4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报考。
(五)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
(六)户籍要求为“浙江省”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浙江省户籍的人员,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浙江生源201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截止到2014年7月18日,除上述人员以及户籍要求为“全国”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前确认本人落户情况。
(七)招聘单位今后如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本次招聘人员能否过渡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三张)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并提交《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至2014年7月18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址详见《2014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名咨询电话:0577-65812877。
4、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核减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在瑞安人才网公布。如遇所报岗位不开考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在报名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二)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和考察。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瑞安人才网。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遇考试成绩同分的,另行加试。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聘用对象一律要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聘任要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职级设置情况而定。
如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瑞安人才网网址:http://www.577job.com 。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