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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招聘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度浙江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4年07月21日 14:56:13 来源:温州人事考试网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原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浙人专〔2005〕155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我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1月1日至2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11月1日下午2:00--4: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及经纪相关知识

  11月2日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理论

   下午2:00--4: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按照国家要求,2015年将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办法和考试科目进行调整。为平稳过渡,2014年按浙人专〔2005〕155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如仍未取得全部3个科目合格的,其合格成绩将不再有效。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要求。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盖章、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7月22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供本人留存备查。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方可进行网上交纳考试费。已网络报名,但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29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考场设在各设区的市(含义乌市)。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网络报名和交费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8月23日前将考生的报名信息下发到各市,请各市及时导入PTMIS系统,认真做好考场编排和试卷预订等工作,并务必于9月20日前将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10月30日前派专人专车将试卷运送各市。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11月3日将试卷、答题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六、教材征订。考生所需考试用书可到杭州高新建筑书店订购。联系电话:0571-88867854,88867720(传真)。

  七、建立考试指挥班子。各市应建立相应的考试指挥班子,并于10月24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上报考试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名单、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参加考试人数、考点数和考场数。

  八、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由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及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2014年度浙江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7月18日

  

  

  

  附件

  2014年度浙江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本文来源:温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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