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面向全市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二、选调单位和具体要求
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温州市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选调程序
选调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在温州市环保局人事处(鹿城区学院中路299号410室)报名。联系电话:88366115。
报名时间:11月26日-1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办法:报名者填写《温州市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和财务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的,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3、笔试。笔试以《综合应用能力》(占50%)和《基本素质测验》(占50%)为主要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侧重于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遇不合格或放弃等不适宜聘用的情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6、聘用手续办理。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凡在二个月内无法提交聘用手续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附件:1.2014年温州市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