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委联合发布公告,将于4月20日至5月31日期间受理市区享受人才住房政策申报工作。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其中高端人才专项销售住房和购房补贴的申报材料按单位隶属关系报送市、区人才办(市级功能区组宣部),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材料按单位隶属关系报送市、区住房保障部门。
通过初审、网上填报及纸质材料审批等一系列程序后,核准对象可享受人才专项销售住房、购房补贴或人才住房租赁补贴。
(市住房保障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