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5〕13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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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起步区A-13b-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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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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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59.9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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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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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起步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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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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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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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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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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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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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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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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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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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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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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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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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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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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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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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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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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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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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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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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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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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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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耕地开垦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单独计容积率指标地下建筑的地价款和地下商品机动车库(位)的地价款另行收取;2、本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地块具体指标与开发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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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
(二)竞买人如为瓯江口新区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瓯江口新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取起始价起挂,截止时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者竞得方式。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5月25日到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5日17时00分到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5年5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地块挂牌时间:
2015年5月14日9时00分至2015年5月27日15时00分。
2015年5月14日9时00分至2015年5月27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产权可分割。
(二)为了促进瓯江口新区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要求地块开发建设时,要按绿色建筑进行设计、建设、管理。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设出让底价,出让底价为该幅土地的政府保留价格,在挂牌截止时由地价评估小组专家现场进行投票确定。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林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55875079 胡小姐
开户单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银行帐号:1203206009201052538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