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16家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温州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职位有特殊要求除外。
(二)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满3年(含试用期,截止到2015年5月31日),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四)具有职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五)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六)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要求。
二、选调单位和具体职位要求
(一)选调单位和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职位的专业审查按《2015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规定执行。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
温州人才大厦二楼(学院中路5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核对人签名。
(2)交1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
(3)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并经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经资格审核同意后,取得相应选调职位的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5)凡报考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5年5月31日。
4、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核同意后,同一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取消选调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考试
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 笔试时间: 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5日9时—6月27日9时。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登录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wzlck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职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考试成绩同分的,则另行加试。
(四)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温州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wzlcks.com/)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四、组织领导
鹿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指导下开展工作。
咨询电话:88030422(区委组织部)
88996008(区人力社保局)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