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委托,就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机场路东段与扶贫开发区绿地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F-GB201603100044(LW)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机场路东段与扶贫开发区绿地养护工程:面积92379m2。采购预算:74.8万元;
(招标内容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3、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为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的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报名单位准备好报名资料送达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温州市 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总部大厦16楼)报名。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报名均有 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集中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9:30-11:30,14:30-16:30;)(集中报名当天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大厅窗口,其他时间请至招标代理处。)
集中报名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报名大厅(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888号);
3、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300元(报名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发布:报名单位直接从公告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wzlw.wzzbtb.com/);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8日09:30;
七、投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大厅窗口(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888号);
八、开标时间:2016年4月8日09:30;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肆仟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
账号:201000107040989
开户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 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1张(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 供应商企业简介(加盖公章);
4. 投标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6888086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总部大厦16楼
联 系 电 话:0577-86897782,13587892590
传 真:0577-8689778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1
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机场路东段与扶贫开发区绿地养护工程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就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机场路东段与扶贫开发区绿地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6年3月18日下午16: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总部大厦16楼,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015142889@qq.com。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联系人:方友好 电话/传真:0577-86897782。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6年3月18日下午16: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总部大厦16楼,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015142889@qq.com。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联系人:方友好 电话/传真:0577-86897782。